轻伤包含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一级比轻伤二级严重。
在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体系中,轻伤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进一步细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这种分级是为了更精准地衡量伤害的严重程度,从而为司法量刑、民事赔偿等提供科学依据。
从损伤程度上看,轻伤一级所描述的身体损伤情况相对更为严重。以面部损伤为例,轻伤一级规定“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而轻伤二级则是“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很明显,轻伤一级的创口长度要求更长,意味着损伤程度更重。
在司法量刑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虽然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都在此量刑幅度内,但通常情况下,造成轻伤一级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相对更重的刑事处罚。因为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伤害的严重程度,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在民事赔偿上,一般来说,损伤越严重,受害人所遭受的痛苦和经济损失往往越大。轻伤一级的受害人在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方面的支出可能会比轻伤二级的受害人更多,因此获得的民事赔偿数额也可能相对较高。这是因为民事赔偿遵循的是填补损失原则,要尽可能地弥补受害人因伤害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