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手续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手续为起诉、立案、审理、判决。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主要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这是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基本材料;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具体手续如下: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二步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有: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及财产分割问题,需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具体手续:起诉,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立案,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书。之后是审理,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