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过户所需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等;手续一般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到乡镇政府审核,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首先来了解农村房屋过户所需的材料。登记申请书是必须的,它是启动房屋过户登记程序的重要文件,用于表明申请人的过户意愿和相关申请信息。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用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真实性和合法性。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它明确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农村房屋依附于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该证明能确定房屋使用土地的合法性。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例如房屋买卖合同、赠与协议等,这些材料能说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可能还需要其他必要材料,具体要根据当地规定来准备。
农村房屋过户的手续。第一步,向村委会提出过户申请。申请人要详细说明过户的原因、双方情况等信息。村委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存在纠纷等情况。如果村委会审核同意,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第二步,将村委会的证明及其他材料提交到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会对申请进行更全面的审查,包括对宅基地使用情况、房屋建设合法性等方面的审核。第三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所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等。如果一切符合规定,就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所有权变更到新的所有人名下。整个农村房屋过户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材料和手续进行,以确保过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