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500万一般会被认定为贪污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过最终量刑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关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从数额标准来看,贪污公款5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这一档次。
但在司法实践中,量刑并非仅依据犯罪数额。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比如是否存在索贿等从重情节,犯罪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如果犯罪分子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相反,如果是累犯等,则可能会从重处罚。
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不过,如果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