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关系主要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方式。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可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协商解除。这是最常见且较为平和的解除合同方式。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双方都认为合同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或者继续履行会给自己带来不利时,就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达成解除合同的一致意见。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因自身经营策略调整不需要这批货物了,而乙也觉得继续履行合同可能会面临一定风险,双方经过沟通,一致同意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关系就可以顺利解除。
约定解除。很多合同在订立时,双方会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或者双方就可以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合同。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人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当承租人真的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时,出租人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
法定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法定解除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例如,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厂无法生产,无法向客户交付产品,客户就可以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解除合同。在行使法定解除权时,当事人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