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几次交易

2025-10-08 04:11:29
0 浏览
推荐律师
王虹建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经济适用房买卖交易次数没有明确限制,但每次交易都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其买卖受到一定条件约束。在交易次数上,政策并未设定具体的次数上限,然而每一次交易都要遵循特定的规则。

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经济适用房,即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一般来说,不满5年是不允许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的。如果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满5年之后,业主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进而可以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二类经济适用房,通常是指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这类房屋只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但交易时需要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每次交易时,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要确保交易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从卖方角度,要保证房屋符合交易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从买方角度,要详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是否存在抵押等问题。

只要每次交易都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条件进行,经济适用房可以进行多次买卖交易。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具体的交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在进行经济适用房交易时,需要密切关注当地的最新政策动态。

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几次交易(0)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64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