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单纯以次数来直接判定离婚,而是看家暴行为是否让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如果女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多次家暴行为,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法定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家暴的次数并非绝对的决定因素。有些情况下,一次严重的家暴行为就可能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会据此判决离婚。而有些家庭虽然存在多次家暴,但每次程度较轻,且在事后施暴方有积极的悔改表现,夫妻双方也有和好的意愿,法院可能不会直接判决离婚。
对于女方来说,如果遭遇家暴并希望通过诉讼离婚,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相关的视听资料、邻居的证人证言等。多次家暴的证据能够更有力地证明家暴行为的持续性和严重性,从而增加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能性。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存在多次家暴行为,法院一般会认为夫妻之间的矛盾已经难以调和,感情基础已经完全破坏,从而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所以,虽然不是家暴几次就必然直接判离婚,但多次家暴的证据对于女方成功离婚是非常有帮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