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0天整还是31天放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在30天的期限内,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不需要逮捕并作出释放决定,就会在30天整放人;若需继续侦查且符合逮捕条件,会在30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作出决定,这种情况下可能超过30天,不一定是31天放人。
刑事拘留的期限及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说,对于一般案件,公安机关通常有3天时间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 - 4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可达30天。放人时间的不同情形。当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在30天内认定被拘留人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逮捕时,会作出释放决定,此时被拘留人会在30天整被释放。然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并且符合逮捕条件,就会在30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会被继续羁押;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所以,从被拘留到最终是否释放以及释放时间,受到案件侦查情况、检察院审批结果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在30天整放人,也可能超过30天,不一定刚好是31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