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不和解被拘留是否留案底,需分情况。如果是行政拘留,不会留下刑事案底;如果是刑事拘留,后续没有被起诉或者被判决有罪,也不会有刑事案底,若被判决有罪则会留下刑事案底。
要明确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记录。在涉及轻微伤不和解被拘留的情形中,拘留一般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方面:当因轻微伤案件双方不和解,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时,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处罚措施,它针对的是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虽然会有相关的违法记录留存于公安机关,但这并不属于刑事案底。该记录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内部的管理和查询,对当事人日后的正常生活,如就业、升学等,通常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过,某些特殊职业,如公务员、司法人员等的招录,可能会对这类违法记录有所考量。
刑事拘留方面:如果在轻微伤案件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就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一定有罪。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如果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法院判决无罪,那么当事人不会留下刑事案底。然而,要是最终被法院判决有罪,无论刑罚轻重,都会留下刑事案底。刑事案底会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较为广泛的影响,包括就业、出行、子女的一些特殊招录等方面。
总之,轻微伤不和解被拘留是否留案底,要根据拘留的性质以及后续的司法处理结果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