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判缓刑需满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此外,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首先是犯罪情节较轻,在盗窃罪中,犯罪情节的判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盗窃的金额大小,一般来说金额相对较低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盗窃的手段,如果是趁人不备顺手牵羊式的,相较于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情节可能更轻;盗窃的对象,若盗窃的是普通财物,和盗窃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相比,情节也会有区别。
有悔罪表现,这主要体现在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的态度。比如是否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等。这些行为都能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改过自新的态度。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如平时的表现、犯罪的原因等。如果是初犯、偶犯,且犯罪是由于一时的经济困难等原因导致,而不是有盗窃惯癖,那么再犯罪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司法机关会委托社区进行调查评估,了解社区居民对犯罪嫌疑人宣告缓刑的接受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在社区中的人际关系、社会评价等情况。只有综合判断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盗窃罪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