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一般不严格按比例分配,通常妻子会参与分割,分配比例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不存在固定的占比成数。
首先要明确,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车祸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具体的分配比例,但会综合考虑与死者的亲密程度、生活依赖程度等因素。
妻子作为死者的配偶,是近亲属之一,在分配死亡赔偿金时是重要的参与方。从亲密关系来看,夫妻关系是一种紧密的人身关系,妻子与死者在生活上相互扶持、相互依赖。具体的分配比例并不能简单地用几成来确定。
如果死者还有其他近亲属,如父母、子女等,他们也同样有权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例如,若死者的父母年迈且缺乏生活来源,在分配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以保障他们的生活;若子女未成年,也会考虑到其成长和教育的费用需求。
在实际的分配过程中,家属之间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的分配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配。但如果家属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就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确定每个近亲属应得的份额。所以,妻子在车祸死亡赔偿金分配中不存在固定的几成占比,而是要结合具体的家庭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