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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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谁负责举证责任

2026-03-12 03: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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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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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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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提出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发生举证责任倒置。

合同履行争议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主张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比如提供交付货物的凭证、支付款项的记录、完成工作成果的相关文件等。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主张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就需要提供诸如收货单、物流单据等证据来证明货物已经交付给买方。

而如果一方主张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同样要承担举证责任。比如买方主张卖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就需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货物存在瑕疵的照片、视频等证据。

同时,在一些特殊的合同纠纷中,会出现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例如,在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此外,在合同纠纷中,如果涉及到合同是否成立、生效等问题,主张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总之,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举证责任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的主张和案件类型来确定,遵循基本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同时考虑特殊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谁负责举证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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