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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贪财行为是什么行为

2025-10-07 05: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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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贪财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等行为。前者属于侵占行为,后者属于贪污行为,它们分别违反不同的法律规定。

在法律层面,侵占贪财行为主要分为侵占行为和贪污行为。

侵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例如,帮朋友保管贵重物品后,在朋友要求归还时,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且物品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侵占罪。这种行为侵犯的是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贪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贪污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无论是侵占行为还是贪污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侵占贪财行为是什么行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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