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上报流程

2026-02-26 03:59:47
0 浏览
推荐律师
龚永青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上报流程一般为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后续按规定进行补报等。

事故现场人员报告:当建筑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这是非常关键的第一步,因为现场人员是第一时间了解事故情况的,及时报告能让单位负责人迅速知晓事故发生,以便启动后续应对措施。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要保持冷静,初步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单位负责人报告政府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能让专业的救援和监管力量快速介入,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监管部门逐级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事故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完整且准确的事故信息上报,有助于政府部门更科学地进行事故处理和后续的调查等工作。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上报流程(0)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9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