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员再次犯罪,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构成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会从重处罚;若不构成累犯,则依据新罪的具体罪名和情节,按照《刑法》相应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首先来了解累犯的相关情况。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处罚原则通常是从重处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过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例如,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且该盗窃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时甲就构成一般累犯,在对其盗窃罪量刑时,会从重处罚。
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这种情况下无论前后罪被判处何种刑罚、刑度如何,也不论前后罪间隔时间长短,都会以累犯论处并从重处罚。
若犯罪人员再次犯罪不构成累犯,则单纯依据新罪的犯罪构成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定罪量刑。如乙之前被治安拘留过,之后又实施了诈骗行为,由于治安拘留不属于刑罚,所以乙之前的治安拘留情况不影响此次诈骗罪的量刑,法院会根据此次诈骗的金额、手段、造成的后果等情节,按照《刑法》中诈骗罪的相关条款进行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人员再次犯罪时,法官在量刑还会综合考虑再次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其他因素,全面衡量以给出恰当的处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