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协议离婚;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对于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等问题,是离婚办理中需要重点处理的内容。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三个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同时对财产、债务等分割也协商一致后,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具体步骤如下: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中要明确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比如可以约定三个孩子都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由双方分别抚养部分孩子。其次,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最后,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关于三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可能的判决结果有一方获得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也可能是双方分别抚养部分孩子,抚养费根据实际情况分担。在诉讼中,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和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离婚,并对孩子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