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长期病假工资的计算,通常与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病假时间相关,一般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长期病假工资的计算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上有一些通用的规则和计算方式。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那么病假工资计算基数至少为2000元。
其次,病假工资的支付比例与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病假时间有关。一般来说,工作年限越长,支付比例越高。以常见的情况为例:
1. 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假设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不满2年,那么病假期间每月工资为5000×60% = 3000元。
2.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若员工月工资还是5000元,连续工龄在2 - 4年之间,病假工资则为5000×70% = 3500元。
3.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此时,同样月工资5000元的员工,病假工资为5000×80% = 4000元。
4.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该员工的病假工资就变为5000×90% = 4500元。
5.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即月工资5000元全部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按照何种比例计算,病假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计算出来的病假工资低于这个标准,就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例如,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其80%为1600元,若根据上述比例计算出的病假工资低于1600元,就应按1600元发放。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政策。一些地方可能会对特殊行业或企业有特殊的病假工资计算办法,所以在实际计算时,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