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保险过期被交警查到,通常会被扣留车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投保交强险,并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待补齐手续和缴纳罚款后,方可领回车辆。
一、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这里的机动车自然也包括摩托车。
二、具体处理流程当交警查到摩托车保险过期时,首先会依法扣留该摩托车。之后,车主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具备相关资质的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购买保险后,车主需携带交强险保单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会按照规定,对车主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在车主完成缴纳罚款等相关手续后,交警部门才会将扣留的摩托车返还给车主。
三、保险过期的风险除了面临交警的处罚外,摩托车保险过期期间上路还存在较大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原本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将全部由车主自行承担。这可能会给车主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甚至可能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摩托车车主应及时关注保险到期时间,按时续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