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公款3万元可能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或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有所不同。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特定款物罪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公司公款3万元的行为,通常会涉及挪用资金罪或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虽然3万元未达到上述“数额较大”标准,但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即使未达6万,也可能依据具体情节和当地司法实践进行定罪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特定款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3万元如果是特定款物,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也会构成此罪。
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挪用时间、是否归还等多种因素,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