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税和偷税在概念、行为方式、目的和法律后果上存在区别。骗税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税收优惠,偷税是通过各种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从概念上来说,骗税主要是指纳税人用欺骗手段获得国家税收优惠的行为,常见的就是骗取出口退税。而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其次,二者的行为方式不同。骗税通常表现为企业通过虚报出口货物的数量、价格,伪造、涂改出口退税凭证等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比如一些企业虚构出口业务,将实际并未出口的货物虚报为出口,从而骗取退税。而偷税的行为方式多样,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例如,企业通过设置两套账,一套用于内部核算真实业务,一套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虚假的收入和利润,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再者,目的也有所不同。骗税的目的是非法获取国家的税收优惠,以骗取出口退税为例,企业希望通过欺骗手段获得额外的资金,增加自身的利润。而偷税的目的则是直接逃避缴纳应纳税款,减少企业的成本支出。
最后,法律后果也有差异。骗税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偷税除了要补缴税款、滞纳金外,还会被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同样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总体而言,骗税的法律后果相对更为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