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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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是不是特别难申请

2026-02-14 09: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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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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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卓政(大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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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工伤认定并非特别难申请,但存在一定复杂性和挑战。只要符合条件、准备充分、按规定流程操作,通常可以成功申请。

从政策和法律层面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保障。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意味着个人有权在用人单位未申报的情况下,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过程中的难点主要体现在证据收集方面。个人申报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收集这些证据可能会比较困难。此外,还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在一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在出具证明时不够及时或准确。

申请流程相对复杂。个人需要了解并遵循一系列的程序,包括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配合调查等。对于不熟悉法律和流程的人来说,可能会觉得繁琐。不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会提供指导和帮助,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支持。

总体而言,虽然个人申报工伤认定存在一些困难,但只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收集证据,按照正确的流程操作,是可以顺利完成工伤认定申请的。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是不是特别难申请(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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