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纠纷可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当出现纠纷时,有多种途径和部门可供选择来进行调解。
房地产管理部门:各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对房地产交易有监管职责。其在处理二手房交易纠纷方面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熟悉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和交易流程。例如,若纠纷涉及房屋产权登记、合同备案等问题,房地产管理部门能够依据自身的管理职能,对交易双方进行调解,督促双方按照规定解决问题。
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如遭遇欺诈、虚假宣传等情况,可以向消协投诉。消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卖方承担相应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具有中立性和灵活性的特点。调解员通常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调解技巧,能够站在中立的立场,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相对简便、快捷,能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是调解、仲裁都未能解决纠纷,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不同的解决方式各有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