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按揭房存在一定风险,包括还款风险、房屋产权风险、开发商风险、利率波动风险等。
首先是还款风险。按揭购房意味着购房者需要在较长时间内定期偿还银行贷款。如果在还款期间,购房者收入不稳定、失业、遭遇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可能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一旦出现逾期,不仅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还可能面临银行的催收,甚至被银行起诉,最终导致房屋被拍卖以偿还欠款。
房屋产权风险也不容忽视。一方面,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未取得完整的开发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可能导致房屋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证书。没有产权证书,购房者对房屋的所有权就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在后续的转让、抵押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另一方面,若所购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比如被抵押、查封等情况,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可能会陷入法律纠纷,面临钱房两空的风险。
开发商风险也是常见问题。开发商的资金实力、信誉和施工质量等因素都会影响房屋的交付和质量。若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可能导致楼盘烂尾,购房者无法按时入住新房,购房款也可能难以追回。此外,如果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比如墙体裂缝、漏水等,不仅会影响居住体验,后期维修也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利率波动风险同样存在。在按揭贷款中,多采用浮动利率。市场利率的变化会导致购房者的还款金额发生变动。如果利率上升,购房者每月的还款额就会增加,加重还款负担。特别是在利率大幅上升的情况下,还款压力可能会超出购房者的预期,影响生活质量和财务规划。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