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过了,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在诉讼中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若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人可尝试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让其自愿履行、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等方式来补救。
需要明确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经过后,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只是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该案件。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债务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的。这意味着债权人仍有获得胜诉判决的机会。例如,在某些案件中,债务人可能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在诉讼中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那么法院就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然而,如果债务人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其一,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让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因为诉讼时效经过后,债务人虽然有了时效抗辩权,但如果其自愿履行,之后不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返还。其二,尝试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一旦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就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其三,设法让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只要能够证明债务人有继续履行债务的意愿,那么债权人就有可能重新获得法律的保护。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双方的沟通记录、催款凭证等,这些证据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对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具有重要作用。总之,即使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过了,债权人也并非完全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理的方式和积极的行动,仍有可能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