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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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2026-02-02 2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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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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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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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通常情况下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因他人侵权行为导致身体受伤,从受伤者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伤害是由该侵权行为造成,并且明确知道侵权人是谁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民法典》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比如某些身体伤害在当时可能未被发现,经过很长时间后才确诊是之前的侵权行为导致,但从权利实际受到损害(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原则上法院不再提供保护,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权利人申请,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同时,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总之,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在司法实践中,要综合考虑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等多种因素,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几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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