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需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同时要对债务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理,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在处理负债夫妻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通常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会考虑诸多因素。比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同时,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也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得到适当照顾。
关于债务的处理,关键在于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在离婚财产分配过程中,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