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该罪的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对于这些情节严重的情况,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情节特别严重”作出明确、统一的界定,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结合拒不执行的财产数额、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拒不执行的财产数额巨大,或者因拒不执行行为导致申请执行人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秩序等,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情形:如果是单位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自然人犯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单位犯罪的严厉打击,以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