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面临一系列严重后果,包括司法强制措施、刑事处罚以及对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等。
从司法强制措施方面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例如,法院有权直接到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并冻结其账户资金,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
刑事处罚是更为严厉的后果。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比如,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面临刑事处罚。
拒不执行还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名单。一旦被列入该名单,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还会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包括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这将极大地影响被执行人的生活和事业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