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去派出所后,处理流程一般包括报警与出警、现场处置、带回调查、伤情鉴定、案件调解、作出处罚决定、执行处罚等环节。
首先是报警与出警。一旦有人就打架事件报警,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情况安排警力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在现场,民警会进行处置,制止打架行为,控制现场局势,查看是否有人员受伤。若有伤者,会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救治,同时初步了解打架的原因、过程等情况,固定相关证据,比如对现场进行拍照、询问现场证人等。
之后,民警会将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在派出所内,会对涉事人员分别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了解打架的具体细节,包括谁先动手、使用了何种工具等。涉事人员需要如实陈述事情经过。
对于有受伤情况的,会安排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受伤程度,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等不同等级。伤情鉴定结果对于后续的处理起着关键作用。
如果双方愿意调解,派出所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民警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赔偿、道歉等事项进行协商。若调解成功,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案件一般就会结案。
若调解不成功,或者打架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如果只是轻微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对涉事人员处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比如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等,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处理,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最后,就是执行处罚。被处罚人需要按照处罚决定履行相应义务,如缴纳罚款、执行拘留等。整个处理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打架事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