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通常获得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从房屋角度来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者在完成商品房的购买流程,包括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房款、办理产权登记等一系列手续后,就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涵盖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购房者可以自主决定如何使用房屋,比如自住、出租以获取收益;也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还能将房屋出售、赠与他人,这些都是房屋所有权的具体体现。
而对于房屋所在的土地,由于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获得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来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工业用地是50年等。土地使用权在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在土地使用期限内,购房者可以合法地在该土地上使用房屋。
并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为购房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使得购房者在房屋所有权的基础上,能够长期稳定地使用房屋及相关土地。所以,购买商品房是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这两者共同构成了购房者对商品房完整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