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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夫妻债务没有借条法院怎样判决

2026-01-31 07: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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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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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夫妻债务没有借条,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若能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用途等情况,法院会认定债务性质并合理分配;若无法证明债务真实性或用途,法院可能不支持该债务主张。

离婚案件中,若夫妻债务没有借条,并不意味着债务就不能被认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决。

法院会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即使没有借条,债权人可以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来证明债务的存在。例如,转账记录能显示资金的流向,若有与转账时间、金额相匹配的聊天记录,表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那么这些证据结合起来,法院可能会认定债务的真实性。

对于债务的性质,法院会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主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债务是用于家庭购房、子女教育等,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法院可能认定为个人债务。

最后,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和用途,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债权人或主张债务一方的诉求。在这种情况下,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所以,在涉及夫妻债务问题时,当事人应尽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时夫妻债务没有借条法院怎样判决(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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