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致人轻伤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对于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若监护人确实无力赔偿,受害人可以在其有财产时再要求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致人轻伤并不在上述规定的罪名范围内,所以十五岁致人轻伤,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也并非无需处理。法律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十五岁致人轻伤,其民事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如果监护人没钱赔偿,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法院判决后,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等合法程序要求赔偿。若监护人确实暂时没有赔偿能力,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待监护人有赔偿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同时,也可以关注该未成年人日后自身财产情况,当他有财产时,可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总之,即便暂时没钱赔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可通过合法途径在合适的时候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