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委托辩护人可以由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担任。但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在刑事案件中,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可以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律师是最常见的辩护人。律师经过专业的法律学习和训练,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熟悉法律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全面且专业的法律服务。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提出辩护意见等。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担任辩护人。人民团体如工会、妇联等,它们在了解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背景后,可以推荐合适的人员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表现、为人等方面比较了解,能够从不同角度为其进行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同样可以成为辩护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责任,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支持。亲友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系密切,对其情况较为熟悉,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其进行辩护。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担任辩护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由于自身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履行辩护职责,所以不能担任辩护人。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辩护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