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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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庭是否要授权委托书

2026-01-30 0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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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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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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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庭通常不需要授权委托书,但存在特殊情况需要。

一般而言,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本身就具有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等活动的法定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这意味着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出庭参加诉讼是其法定职责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出庭,无需额外的授权委托书来证明其代表公司的资格。法定代表人只需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用以证明其身份和代表公司的合法性。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出庭可能仍需要授权委托书。例如,公司内部对于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特定诉讼有特别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需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额外授权。这种情况下,即便法定代表人具有代表公司的法定身份,为了遵循公司内部的规定和程序,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另外,如果法定代表人虽然代表公司出庭,但在诉讼中涉及一些超越其常规权限的事项,如放弃重大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重大处分行为,公司可能会通过授权委托书明确其授权范围和权限,以确保公司的利益得到妥善保护。

所以,虽然法定代表人通常凭借其身份能够代表公司出庭,但在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书仍可能是必要的,以满足公司内部规定和特殊诉讼事项的要求。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庭是否要授权委托书(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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