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个体工商户与公司在法律地位、责任承担、税收、设立程序、经营规模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法律地位方面,个体工商户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是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一种形式,本质上还是自然人主体。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责任承担方面,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善产生债务,经营者需要用个人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公司则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分离的。
税收方面,个体工商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情况来估算销售额,然后给定税。即每月交纳固定数额的税款,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公司征税按实际收入征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征税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等。
设立程序方面,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相对简单,所需的资料和流程较少,通常只需要提供经营者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即可。公司的设立程序较为复杂,需要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还需要进行验资等程序,注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较多。
经营规模方面,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一般相对较小,通常以个人或家庭经营为主,人员数量和经营业务范围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吸引投资、扩大规模等方式,开展大规模的经营活动,能够适应更广泛的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七条
市场主体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