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
在工伤认定的流程中,不同主体都有提出申请的权利和相应的规定。
用人单位:这是负有首要责任的申请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体现了用人单位对职工权益保障的责任和义务,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能够确保职工尽快获得应有的救助和补偿。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为职工在用人单位不作为的情况下提供了自我救济的途径,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他们可以在职工因伤无法自行申请时,代表职工行使权利。
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同样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当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组织的介入,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