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书面申请理由具有法律效应需清晰明确表达离职意愿,理由真实合理、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在书写具有法律效应的离职书面申请理由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离职原因应真实。真实是法律行为有效的重要基础,如果理由虚假,可能在后续引发劳动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比如,明明是个人想换工作环境,却编造公司存在重大过错的理由,一旦被公司发现,可能影响个人的职业声誉,甚至面临法律风险。
理由要清晰明确。不能使用含糊不清的表述,例如“感觉不太合适”这样的说法就过于模糊。可以具体说明,如“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希望从事与目前岗位不同领域的工作,故申请离职” ,这样清晰的表达能让公司明确知晓离职的意图和原因。
理由应合理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以不合理或违法的理由提出离职,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比如,以威胁公司的理由要求离职,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常见的合理理由包括个人发展受限、家庭原因等。若因家庭原因离职,可以这样写:“由于家中老人身体状况不佳,需要我长期在身边照顾,无法继续全身心投入工作,现申请离职。”
另外,离职申请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代表对申请内容的认可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通过电子文档提交,也最好在文档末尾附上电子签名或手写签名的照片。
最后,要注意保留好申请的证据。可以通过邮件发送离职申请并保留发送记录,或者提交纸质申请时让公司相关人员签收,以便在需要时证明申请的提交时间和内容。这样书写的离职书面申请理由才能具有法律效应,保障自身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