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大货车致死,责任最大的一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可能是电动车方,也可能是大货车方,还可能双方都有一定责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中,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故发生时双方的具体行为和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大小。
如果大货车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而电动车存在闯红灯、逆行、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撞上大货车,那么电动车方极有可能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例如,电动车驾驶者闯红灯,在大货车正常通过路口时与之相撞,这种情况下电动车方的过错明显,责任较大。
然而,如果大货车存在违规行为,如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且这些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大货车方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比如大货车在道路上违规停车,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导致电动车在夜间视线不佳的情况下撞上,大货车方就需要对事故承担较大责任。
另外,也存在双方都有一定过错的情况。比如电动车有轻微违规,而大货车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操作不当或疏忽,此时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大小需根据具体的过错比例来划分。
在实际处理这类事故时,交警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方式,全面、客观地分析事故成因,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责任认定。责任认定结果对于后续的赔偿等事宜至关重要,无论是哪一方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