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房子出售涉及的税费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若满足一定条件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遗产继承房子出售时,需缴纳的税费情况如下。
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不过,如果该住房是继承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继承后已购买超过5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5年”是从原产权人取得房屋产权之日起计算,而非继承人继承取得产权的时间。
增值税:如果该住房购买不足2年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但北上广深地区有所不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契税:对于买方来说,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和买方购房情况而定。如果买方是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5%;如果买方购买的是非普通住房或非首次购房,契税税率一般为3%。
其他费用:还可能涉及到一些小额的费用,如交易手续费、登记费等。交易手续费一般按照房屋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几元不等;登记费通常为几十元到几百元。在进行遗产继承房子出售时,要充分了解相关税费政策,确保交易合法合规,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不同地区可能在税费政策上存在一定差异,具体缴纳标准应以当地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