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三无产品被人起诉,应积极应对,收集相关证据,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做好参加诉讼的准备,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合理抗辩。
当面临网上卖三无产品被人起诉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这包括交易记录、产品来源、与买家的沟通记录等。交易记录能明确销售的具体情况,如销售时间、数量、价格等;产品来源的证据可以证明商品的进货渠道,若能提供正规的进货凭证,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减轻自身责任。与买家的沟通记录则有助于了解买家的诉求和整个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主动与起诉方进行沟通协商是很重要的一步。可以尝试向对方诚恳道歉,表明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协议。比如,对于买家提出的退款、赔偿等合理要求,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量满足。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既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避免对自身商业信誉造成更大的影响。
若协商不成,就需要做好参加诉讼的准备。仔细研究对方的起诉状,明确对方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根据实际情况,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进行抗辩。如果三无产品给买家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并不知晓产品为三无产品,或者在销售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在法律上可能会适当减轻责任。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按时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积极参加庭审。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诉讼策略,以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此次事件也应成为一个教训,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所售商品符合质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