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共同财产未分割,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的方式办理分割。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并按协议执行;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婚姻关系结束后,若存在共同财产未分割的情况,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来完成财产分割。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为便捷和高效的方式。双方可以就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各自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对财产的归属、分割比例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例如,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在协议中明确补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还可以寻求调解。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解机构提出申请,由调解人员介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劝导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的好处在于程序相对灵活,气氛相对缓和,有助于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财产的性质、来源、价值等情况。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会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也会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例如,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因此,在发现共同财产未分割后,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