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方出轨,财产分配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出轨对财产分配影响不大,但如果出轨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当涉及到夫妻离婚且有一方出轨时,财产分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协商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只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这里的无过错方,如果能证明对方出轨,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得到一定的倾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单纯的出轨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过错方少分大量财产。因为法律上的过错行为通常是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行为。
若出轨行为达到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如为了调查出轨行为所花费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进行的补偿。
此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配。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属于其个人财产。总之,在夫妻离婚且一方出轨的情况下,财产分配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考虑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