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因一方出轨涉及房产分割,首先看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则仍归该方所有。
一、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
1. 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就房产的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较为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考虑子女抚养、经济状况等因素,自行决定房产的归属和补偿方式。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
2.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一方出轨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能会在房产分割上获得一定的倾斜。比如,法院可能会判决无过错方适当多分房产份额,或者在经济补偿上给予更多考虑。
二、一方个人房产的处理
如果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通过遗嘱、赠与合同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付清全部房款的房产,即使在婚后双方共同居住,离婚时该房产也属于购买方个人。
三、特殊情况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实际操作中,房产分割还可能涉及到贷款偿还、房产增值等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