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金额就会拍卖房子,只要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而债务人除了房子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房子就可能被拍卖。
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拍卖房子与欠款金额没有直接的、固定的对应关系。法院决定是否拍卖债务人的房子,主要基于债权人的申请以及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等因素。
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债务人偿还欠款,而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债务人除了居住的房子外,没有其他足够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债务人的房子。不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会考虑到债务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如果该房屋超过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予以执行。
例如,债务人欠款5万元,但名下只有一套价值较高的房产,且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有可能会对该房产进行拍卖。反之,即使债务人欠款金额较大,但有其他足够的财产可以清偿债务,法院通常不会直接拍卖其房子。
综上所述,拍卖房子并非取决于欠款的具体金额,而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处理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