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时限,但规定了二审的审限,开庭时间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由法院安排。一般情况下,二审应在二个月内审结,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二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对于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的开庭时间,法律没有作出具体的时间规定。不过,法律对二审的审理期限有着明确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这是一个基本的审限规定,旨在保障案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处理,维护司法的效率和公正。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审限会有所延长。如果案件属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包括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这是考虑到这些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审理和证据核实等工作。
更为特殊的情况是,如果案件情况极其复杂,经过上述延长后仍不能审结,还需要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种严格的审限规定和延长审批机制,既保证了案件能够得到充分的审理,又避免了案件的久拖不决。
在实际操作中,二审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情况、法官的工作安排等,来确定具体的开庭时间。通常法院会在审限内合理安排开庭,并提前通知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律师也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协助当事人应对二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