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有区别。二者在概念、侧重点、目的、方式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从概念上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而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侧重点方面,资产重组侧重于企业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的优化。企业可能通过资产重组,将一些非核心资产剥离,同时注入优质资产,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运营效率。比如某传统制造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将一些落后的生产设备和业务出售,同时收购了一家具有先进技术的科技公司,实现了产业升级。债务重组则主要关注企业的债务问题,重点在于解决企业的债务负担和偿债压力。当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时,就可能会进行债务重组。
目的上,资产重组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业务流程,使企业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债务重组的目的主要是帮助企业摆脱财务困境,避免破产清算,使企业能够继续生存和发展。同时,也保障了债权人的部分利益,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方式上,资产重组的方式多样,包括企业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出售等。例如两家同行业企业进行合并,实现资源共享和规模经济。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比如企业用自己的存货抵偿部分债务,或者债权人同意延长债务偿还期限等。
综上所述,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但在实际企业运营中,二者也可能相互关联、相互配合,共同帮助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