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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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账不还担保人需要负哪些责任

2026-01-24 05: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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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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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元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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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账不还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债务关系中,担保是一种常见的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形,例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当出现这些情况时,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拥有更大的选择权,无需先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就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此外,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清楚自己可能承担的责任,谨慎做出决定。

欠账不还担保人需要负哪些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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