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工资的计算通常是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即按照正常日工资乘以旷工天数来扣除相应工资。若因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旷工是指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出勤工作。从工资计算角度来看,旷工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自然不应获得该期间的工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根据劳动者的正常日工资标准来计算旷工应扣除的工资数额。正常日工资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目前我国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例如,某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其日工资约为5000÷21.75 ≈ 229.89元。若该劳动者旷工2天,那么用人单位就会扣除约229.89×2 = 459.78元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旷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比如,上述劳动者旷工导致用人单位遭受了1000元的经济损失,其当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最多只能扣除5000×20% = 1000元,但如果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就只能扣除至剩余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额度。
此外,不同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规章制度中对旷工工资的计算方式作出更细致的规定,只要这些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所以劳动者在入职时,应仔细了解用人单位关于工资计算和旷工处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