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办理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平台或线下指定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首先介绍线上办理方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线上办理渠道,方便快捷。缴存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相应的服务界面。一般需要先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以确保是本人操作。在完成登录后,找到开具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的相关选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必要的信息,如个人身份信息、缴存公积金的具体情况等。提交申请后,系统会对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存职工就可以在网上直接下载并打印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
除了官网,还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办理。在这些移动平台上同样有开具证明的功能入口,操作流程与官网类似。职工只需在手机上轻松操作,就能完成证明的申请和获取,无需专门前往办事地点。
其次是线下办理方式。缴存职工可以前往深圳市指定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在前往之前,建议先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客服热线了解具体的网点地址和工作时间。到达网点后,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网点的公积金业务窗口,向工作人员提出开具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协助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会要求职工填写一些表格,核实身份信息和公积金缴存情况。经过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为职工开具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办理,都能满足缴存职工开具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的需求。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