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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农民工工资怎么赔偿

2026-01-22 18: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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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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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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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农民工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可通过仲裁、诉讼等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

一、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赔偿流程当农民工遇到工资被克扣的情况,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农民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那么就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加付赔偿金。

三、其他赔偿及补偿除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加付的赔偿金外,农民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农民工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还可以根据工作年限等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证据收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的具体数额等情况,有助于在维权过程中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克扣农民工工资怎么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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